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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捂住了流血处,感觉了下伤口并不是很深,赶紧回到了卧室,反手锁上房门,跑进卫生间,拿起雪白的毛巾,擦擦伤口,已经被她咬得皮开肉绽,幸好不是血管,应该问题不大........
我用毛巾捂住伤口,转身出门,这必须得去医院,因为人咬的,比狗咬的,更严重........
下来上到了车上,一口气开到了医院,紧急处理完毕,破伤风针一打,折腾完已经是下午的四点了。
办公室是回不去了。那里有个疯子。
去哪呢?
想起来还有一件事没办,就开着车来到了胜利街上张胜的拳馆。
没有进去,只是在外面打了个电话,简短的说了句,“出来!有事!”
他连回应都没有,就直接挂掉了电话。没过一会,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子凉拖鞋的他走了出来。
上来车上,看了看我脖子上的绷带纱布,“被狗咬了?”
我白了他一眼,还是回答,“是!”
他凑近看了看,“能咬到你的要害的狗,一定很猛!”
我点点头,“嗯!疯狗!”
他笑笑,“母的吧?”
我懒得回答,发动了车子。掉头就往外走。他问,“你这是要带我去哪?我特么的大门还没关呢!”
我看都不看他,“你那个破拳馆里,有什么值得偷的?”
他似乎也觉得是,继续看着的伤口,“你的身手一般的恶狗近不了身!人也近不了你的身!当然,女人除外!如果是女人咬的话,玩得很新潮嘛!”
确实是女人咬的,但不是他想的那样的女人。这种事情越描越黑!干脆无言以对!
他也不是那么八卦的人,往后靠靠,点了根烟,“我记得你都快三十了,也该有个家了!那个小护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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