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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晓雨思考着,抱着书走出卫生间。
应晓雨前脚刚走,与镜子正对的那面墙前,背对镜子、对着其中一个坑位放水的某男生甩了甩放水的部件,塞回去,整理好裤子,转过身,冲应晓雨离开的方向无语地扫了眼。
男生个子很高,容貌俊朗,身材是典型的宽肩收腰的倒三角。
他叫袁劭(shao、第四声),是《这该死的爱情》这本书的主角攻。
而应晓雨,是这本书的主角受。
但袁劭一点也不想看见应晓雨。
为什么?
因为袁劭已经觉醒,不再只是剧情控制下的一个角色了。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是一本小说里的人物,这个世界也是作者构造的小说世界。
更明白作为主角之一,他会按照作者设定编写的那样,在这本以爱情为主线的BL小说里,爱上另一个主角,和对方发展出一段情感纠葛。
但问题是,袁劭觉得他身处的这本书实在太TM操蛋了。
在作者笔下,主角受是个万人迷,而他这个主角攻是条舔狗,他要一路舔应晓雨舔到昏天暗地没完没了,最终才能在众多竞争者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
就TM有病。
所以从进大学的第一天起,袁劭就开始绕着应晓雨走。
应晓雨往东,他往西,应晓雨往南,他往北,势必要和原剧情鱼死网破,走向属于他袁劭自己的人生。
但他不知道是自己运气太差,还是因为剧情设定的关系,一天里,无论他到哪儿,至少都会遇到应晓雨一次。
这不,他来教学楼上个厕所都能遇到应晓雨,要是剧情设定再狠点儿,是不是还要安排应晓雨站他旁边一起放水,放出一段缠缠绵绵攻受情?
袁劭绷着脸,来到水池前洗手。
他开始思考该怎么在这大学四年里离应晓雨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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