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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这个人,用现在的话说,其实是个思想开明的文艺咖。性格和善有趣,同朋友家人相处愉快,闲暇时,会在家泡上一壶茶,看喜欢作者的书。
他一直告诉我们,看书能开拓眼界,看书能获得知识,没有什么投资是比“阅读”付出更少,收获更多的了。
在我和盛珉鸥还小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睡前给我们读上一两篇他喜欢的文章,来抒发他无处发泄的朗诵欲。
他十分喜欢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尤其喜欢里面一篇《事犹未了》,经常反复念叨他觉得精妙绝伦的选段。
“自打我有认知与认识的那天起,我从小就接受了那些所谓丑陋的东西,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有许多格格不入的事物,为了共存而不得不相互接受。”
我想,也正因为他将这些词句奉为圭臬,才会觉得盛珉鸥的“与众不同”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这世上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存在,有善良的,便有邪恶的,有无私的,便有自私的,没有哪种性格是绝对正确与完美的,所谓“完美”,也不过是合了大多数人的群罢了。
这么多年来,虽说不可能一字不差,但这篇文章的情节却如刀刻斧凿一般,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可能与作者出身哲学专业有关,博尔赫斯的文章经常充满了哲学主意的探讨,对死亡与时间,也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跟我爸不同,我喜欢《事犹未了》里开头的一段,主人公在得知自己叔叔去世后发出的感慨:“我当时的感觉同人们失去亲人时的感觉一样:追悔没有趁他们在世时待他们更好些,现在悲痛也没用了。人们往往忘记只有死去的人才能和死人交谈。”
生命易逝,特别在我爸去世后,这句话读来更叫人唏嘘。亲人就该在他们活着时尽可能的对他们好,当他们去世后,无论是烧纸还是祭拜,不过是在给自己找心理安慰而已。
对于博尔赫斯的观点,我一直深以为然。
因此当我醒过神,猛然发现自己身处十多年前的家中,空气中弥漫着可口的饭香,我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妈在厨房忙碌,一切和谐无比,脑海里不禁回荡起易大壮那句乌鸦嘴——我真的一枪死咗啦?
我将脸埋进双手间,手肘撑住膝盖,整个人凌乱不已。
好歹让我留个遗言啊,一枪毙命是什么惨绝人寰的死法?我三十都不到呢,这算夭折吧?
我死了盛珉鸥怎么办?他,他……他多数也不会难受太久。
这样想着,我的背脊一下更佝偻起来,心中同时又升起一抹安慰。
我既难过于他不会为我的死悲伤多久,又欣慰于他可以很快回到正轨,继续按部就班地度过余生。
这种时候,他的性格缺陷反而就成了他幸运的地方。
“小枫,最近你怎么样?”
听到这一久违的声音,我浑身一激灵,抬头怔怔看向沙发上的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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