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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人能像蛇一样蜕皮就好了。
把那层受过伤、流过泪、犯过蠢的皮囊就在这南屏山的雪地里一扔,钻出来一个新的、没心没肺的自己,那该多痛快。
可惜,人这种东西,长进都在肉里,记性都在骨头里。
想忘,除非剔骨削肉。
我在孙家的草庐里醒来,外头的雪停了,日头照在积雪上,晃得人眼睛生疼。
孙爷爷端着熬好的小米粥进来,那是他在风雪里守着那只老母鸡下了蛋,特意给我卧在粥里的。
看着那碗热气腾腾的粥,我只觉得喉头像是塞了一团湿棉花,咽不下去,吐不出来。
“初真啊,再歇两日吧。”孙爷爷愁得满脸褶子都挤在了一起,“你这身子骨,现在出门就是遭罪。”
我摇了摇头。
我不能待在这儿。
这屋里太暖和,太像个人过的日子。
孙墨尘坐在门槛上磨药,听见动静,手里的动作停了停。
“让她走吧。”
他没回头,声音比这山里的风还凉快些,“心都不在这了,留人有什么用。”
这话难听,但实在。
我强撑着下床,身子晃了两晃,像是狂风里的芦苇荡。
但我还是站住了。
我得回清心观。
那里冷清,那里没有人烟气,那里才适合现在的我——一具还会喘气的行尸走肉。
临走前,孙爷爷硬塞给我几个药包,那是孙墨尘连夜配的,说是调理气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