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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仙王带领古仙一脉开始收集那无尽的太初残骸开始,域外的时间不过过去了将近一年。
但在那扭曲时空流速的大阵的作用之下,三界当中却是已经过去了近十万年。
——那几乎将整个天地人三界都完全化作一座庞大的战争机器的三界全面战备状态,也已经持续了近十万年的光阴。
说那一开始的时候,三界上下
但加入一个宗‘门’却是不太容易,因为如果没有超强的天赋和实力,宗‘门’根本就不会要,因为宗‘门’不需要垃圾。
夜云故意留了一个悬念,并没有告知众人对付其他七位归元之人的身份,但就凭借来自猎盟总部这几个字,就足够让众人心里产生安全感。
直到王动的出现,更让乔帜彻底死了这份心,心里不能说不嫉妒,但好歹也有自知之明,既然得不到,那还是放手才好。
容雅也才刚刚起身,一通梳洗打扮之后,用了早膳,便去了正殿,因为宫人来报,说是妃嫔们前来请安,已经到了有些时候了。
洪齐天,与木连城年龄相仿,不过他却是长得是厚大,身子足,光是远远看着,都有种震慑人的感觉。
无疑,他们是优秀的,光凭着这份毅力,他们就当之无愧的成为这片宇宙最为强悍的种族,没有之一。
孤宝充分表达了对这个游戏的喜爱,并说虫子的脑浆很补,虽然比不上人脑好吃,但好处是量大,管饱,真想以后还能玩这种游戏。朗天涯有点奇怪,就问它虫脑吃起来是什么感觉。于是孤宝就把吃虫脑的感受直接传给了他。
胖哥再次充耳不闻,只见他,手中的拳头捏紧带着摄人的威势砸来。
刑楚身背大剑,身着银‘色’灵装,漫步在大街上,一副少年武者的模样。帝都依旧那么繁华,人来人往,但巡逻的城卫军人数比起十几年前多了几倍,而且实力也更为强大。
闯荡江湖、闯荡江湖,闯到头儿了,也没能看清楚这江湖是个啥样……...
(别名《诡仙异世:从写小说开始》:聊斋风原生世界观,即神诡志异的古典修仙文,走剧情流,非打怪升级文,整体基调类似于信仰封神争香火,规则斗法拼算计。)“神诡无常离乱天,列仙却把俗人牵。坐观浊世圣贤谱,钓取琼楼道果筵。”“今在他乡为陌客,苟于异世度流年。怎料小说犯天律,竟惹群魔论我愆。”此方异世,道法隐秘,神诡暗伏,几如聊斋。南奕穿越至此,本想苟在凡间慢慢长生。奈何身无分文,为谋生计,只得行文抄之举,著武侠小说。却不料,竟因此卷入神诡杀劫,仙魔道争。南奕无奈应劫,终以天地为棋盘、众生为棋子,邀群仙对弈,落子曰:问道长生,岂有诡异修仙之理?...
Q群里的万年冷场帝,终于有一天被大神回复了一句“呵呵”…… 他被感动了! 在这世界上,有一个生存于版权灰色地带的群体,一个永远深藏功与名的存在。 他们奋战在非法引进的一线,第一时间收割海外原装的剧集,风雨无阻地生产出群众喜闻乐见的熟肉。 他们将每一句晦涩难懂的台词,翻译成平易近人的汉语。 他们让那些千里之外的作品在这片土地上妇孺皆知、声名远扬。然而无论是作品还是他们本身,都无法从中获得收益。 他们的名字,漂浮在视频的不起眼处,短短几个字符,转瞬即逝。像撒落羽毛的天使,或是不见天日的幽灵。 一群才华横溢的年轻人,怀着一腔热血聚集到一起,干着不计回报的事业。 然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一入江湖,身不由己。 他们共同的名字,叫做——字幕组。 翻译,一场以梦换梦的交易,失落在爆米花文化中,嘈杂淹没了远方的余响。 两个误入江湖的人,线上线下,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呵呵》,别名《霸道总裁捡肥皂》,这俩名字都如此高雅而有文化,无法取舍啊~ 阳光冷场帝受,轮椅阴暗攻,1v1HE。...
大周四年秋,余家大厦倾覆。余幼嘉与母亲守着破落的小院,等来了最讽刺的投奔——曾决意不让她们踏入余家半步的贵妇们,正蓬头垢面的恳求她们收留。「想活命就撕了。」余幼嘉雷厉风行,一刀劈开这群贵妇们往日的尊贵与傲骨,冷意森然的刀尖直指瑟瑟发抖的京城贵女们:「通通换下罗裙,会下地的下地,会刺绣的刺绣,会打算盘的打算盘..........
【玄幻】【无系统】【杀戮】【炼尸】【吞噬】开天混沌,万物初开,无尽生灵自虚无诞生,一个庞大的修行时代纵横,在无尽的宇宙中,万族争雄,杀戮遍地,血染虚空,而在这无尽的璀璨过程中,便诞生了亘古以来九尊以杀伐嗜血著称的九大血魔,他们以气血为引,灵魂为祭,铸造不朽血躯。但这条修行之路,有违为人和,天合,地合,道合,最终因为不同的原因,他们纷纷陨落。直到无尽岁月以后,云天宗第七峰弟子‘君寒’深入血色禁地,触发九大血魔遗冢,身溶血海空间,改变身体构造,得九道血魔符文洗炼,获《九天血魔经》成就血主之躯,吞噬气血精元就可以提升修为,还能读取对方功法武技,简直不要太爽。君寒:“气血精元,功法武技,通通归我!”自此,他便是这天地间,一尊全新的血主!...
颜喻第一次见林痕,是在杂乱的冷宫荒院。 彼时秋雨未歇,满地泥泞。 林痕满脸污血,被围堵在宫墙一角,他蜷缩着,双目戒备,像只被蹂躏到奄奄一息却又呲着尖牙反抗的幼狼。 林痕被扯出来,跪在他面前。 少年双膝陷进泥里,头向上抬,莽撞地与他对视。 瞳仁浸血,犹如被火灼红的利刃,危险却迷人。 颜喻很喜欢。 可惜是仇人的儿子,颜喻惋惜一瞬,送人去见阎王。 不曾想,少年竟然活了下来,还被谄媚者献给他。 林痕,连性命都护不住的弃子,不配选择,只能顺从。 乖顺听话的少年,颜喻乐得宠着,他把人养在身边,时不时给些甜头和纵容。 可林痕偏偏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颜喻把人扔了。 再见面—— 处境倒置。 昔日的玩物已是万臣跪拜的帝王。 林痕掐着颜喻下巴,灌下他当年亲手酿造、许诺共饮的酒。 浊酒在岁月的沉淀下越发香浓,回味却只剩苦涩。 他恨颜喻丢下他。 颜喻却后悔当年没能杀了他。 *微狗血,本质互宠 *架空,私设为感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