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13章(第2页)

“鬼将军”这个称号,和夷陵老祖一般,恶名远扬,无人不晓,通常两者是一起出现的。

这个词只代表一个对象。正是在夷陵老祖魏婴座下第一号助纣为虐、兴风作浪、为虎作伥、翻天入地,早该被挫骨扬灰的凶尸,温宁!

第10章 骄矜第三 5

温宁微微低头,垂着双手,仿佛一尊等待操纵者指令的提线木偶。

他的脸苍白清秀,甚至还有些忧郁的俊逸。但因为眼里没有瞳仁,只有一片死白,再加上从脖子爬上面颊的数道黑色裂纹,使这忧郁变成了骇人的阴郁。长袍的衣摆和袖口破碎褴褛,露出和脸惨白成一个颜色的手腕,扣着漆黑的铁环和铁链,脚踝也是。那叮叮当当的声响就是他曳动铁链时发出的。一旦静止,一切又都归于死寂。

不难想象为什么在场的修士们都吓破了胆。魏无羡也不比其他人更从容,他心中的惊涛骇浪已经掀过了头顶。

温宁不是不该出现在这里,而是不该出现在这世上。早在乱葬岗围剿之前,他就应该被挫骨扬灰了!

金凌听到旁人喊出温宁的名字,原本对着食魂天女的剑锋不由自主调转了方向。食魂天女趁他分心,欣喜地一展长臂,把他吊了起来。

见她已张大了嘴凑近金凌的脸,魏无羡顾不得心头震动,再次举起竹笛。他的手有些颤抖,吹出来的调子也跟着颤动,加上这支笛子做工粗糙,低声几乎可说是喑哑难听。呜呜两声,温宁循声而动。

这一动,眨眼间便移到了食魂天女面前,温宁劈手一掌,食魂天女的颈部咔咔一响,身体没动,头颅却被这一掌扇得扭转了一个大圈,脸对着原先是背部的方向,仍在微笑。温宁又是徒手一记斩下,食魂天女擒着金凌的右手被齐齐斩断。

她低头看了看断裂得整整齐齐的手腕,没有将自己的头颅掰转回正确方向,而是身体转了一圈,用正脸和背部同时对着温宁。魏无羡不敢懈怠,吸气俯首,操控温宁迎战。然而,不多时,他便越来越心惊。

低阶的走尸不能自行思考,需要他的命令加持引导,杀伤力较强的凶尸也往往神智昏乱没有意识。温宁则情况不同,他是魏无羡炼出来的,说是当世最强凶尸也不为过,绝无仅有,能思能索,除了不畏伤、不畏火、不畏寒、不畏毒、不畏一切活人所畏惧的东西,与生者无异。

但此刻的温宁,明显没有自己的意识!

正惊疑不定,场中传来阵阵惊呼。原来温宁连踢带打,将食魂天女牢牢压制在地,又抱起一旁一块过人高的大石,举到食魂天女上方,重重砸在她身上。雷霆般的重击一下一下落下,直到将食魂天女的石身,生生砸成一片粉碎!

白花花的一地乱石之中,滚出一颗发着雪白光晕的珠子,那就是食魂天女吞噬了十几个活人魂魄后凝成的丹元,将它收回去小心处置,刚刚被吸食魂魄的数人还能复原。然而此刻,没有一人顾得上去捡那粒珠子,所有原先对准食魂天女的剑尖都调转了过来。

一名修士声嘶力竭道:“围住他!”

有人迟疑地响应,更多的人却是犹疑不决,缓步后退。那名修士又喊道:“各位道友,千万拦着他别让他跑了。这可是温宁!”

此句点醒了众人。鬼将军又岂是区区一只食魂怪物可比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出来,但杀一千只食魂煞也比不上擒下一个温宁,毕竟这可是夷陵老祖座下最听话、咬人不叫的一条疯狗,从此必能扬名百家、一飞冲天!原本他们赶赴大梵山夜猎,就是为了争夺妖兽凶煞,以增资历,如此一喊,难免有人心动。但那些当年亲眼见识过温宁发作时狂态的年长修士仍然不敢妄动,于是,那人又喊:“怕什么,夷陵老祖又不在这里!”

热门小说推荐
明末逐鹿天下

明末逐鹿天下

崇祯二年。苏河穿越大明,成为陕西断粮的佃户。鼓动人心,揭竿而起,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杀士绅,贷田地。发债券,搞教育。兴工业,练强兵。推翻明朝,剿灭鞑虏。...

楚岁三简

楚岁三简

楚国的那些年岁,如今日春来,明朝花谢;岁月偶驻,盛极一时。于他们而言,你是破日孤云,子夜辰星;是琴瑟笙歌,百简千书;亦是水面云山,山上楼台。可我的万顷江山,在这一刻轰然倒塌,化为乌有。......

她定要衣锦还乡

她定要衣锦还乡

周濛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将永远终结在十八岁的年纪。 弥留之际,她回想起了这一生的许多片段,如果只选一个珍藏在血咒中留她来世来取,会是哪一个呢? 樱霞峰的漫天春樱,和心上人的洞房花烛,还是亲见哥哥得胜凯旋,抑或是父亲大仇得报…… 好像都不是。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暮冬,她随母亲北往北燕王宫议一桩她并不怎么想答应的亲事,一个飘着雪的清晨,她爬上王宫最高的一棵白杨看朝阳初升。翘起二郎腿,枕起双臂,她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将整个宫城尽收眼底,却见不远处的梅园中,一个黑衣少年正晨起练枪,一杆红缨,动如雷霆,劈风斩雪,那少年高高马尾,眉目如画,那一园的红梅仿佛也喜欢他的英姿,于纷扬霜雪中悄然绽放,盈盈梅香…… 胸腔逐渐感受到匕刃的寒冷,生命流走的最后瞬间,她想,这也许就是她此生见过的最美景色。...

宜嫁宜娶

宜嫁宜娶

职场婚恋(苏承川.顾卿)+先婚后爱(宋季铭.纪云佳)双CP(极限拉扯.不是爽文)\n(暗恋,商战,久别重逢,女追男)+(联姻,闪婚,前任,甜虐,追妻火葬场)\n宋季铭+纪云佳\n他有他的白月光,她有她的意难平,他们是闪婚。\n他说:既然有期待,当初就不该嫁。\n她说:是我越了矩。\n...\n纪云佳:你少给我提她!那种白莲花我听了都嫌恶心!\n宋季铭:你非要我下跪求你才肯吗?!\n苏承川+顾卿\n他们相识于青春年少,重逢在风华正茂,她等了他八年之久,而他却已谈婚论嫁。\n他分手,他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反正谁都行,就她不行。\n她哭着说我再也不想等他了。\n...\n顾卿:苏总监,你是要代表诺远感谢我么?\n苏承川:你以为那玫瑰花是随便送人的?\n...\n到了庙前,苏承川请了香,顾卿有些惊讶:“你还信这个?”\n苏承川食指贴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n顾卿瘪了瘪嘴,看他将手中的香点燃,小声问:“哥哥,你求什么?早生贵子?一举得男吗?”\n“讨打。”苏承川正好身子,虔诚的拜了拜三拜,将香火插进石雕香炉中。...

从鱼

从鱼

新皇登基,遍赏功臣,人在农家的江从鱼也被找回来带到京城…… 据说当年他爹为维护还是太子的新皇惨遭杀害,且江家九族死剩他一个野小子。 新皇满心愧疚,什么金银财宝、什么宅子田庄、什么爵位官职,给他,给他,统统都给他! 江从鱼兴冲冲前往京师准备开始自己的快乐生活,可惜临门一脚被御史们极力死谏:“朝廷命官不识字不太好吧?” 于是在保送入朝之前,江从鱼要先到国子监混个学历。 江从鱼:? 江从鱼:谁告诉你们我不识字的? 算了,到国子监上学也不错,每天上上课,读读书,逗逗同窗,偶尔还能偷偷摸摸翻墙出去谈个恋爱。 一切都顺利得很。 直到有一天,江从鱼发现那位许他青云之路的新皇比他想象中年轻很多,而且还长得很像他那……自称父母双亡身世凄凉的心上人?!...

洪荒:混沌元初

洪荒:混沌元初

元初原本是地球上一名普通人,放假旅游的过程中碰上了机缘,灵魂穿越时空来到了上古洪荒,成为了太初之灵。且看他如何用自己的先知先觉,让洪荒变得更加强大走出自己的大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