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12章(第2页)

想到这里,他忽然想起了死去的妻子,她虽然面貌丑陋,身材肥胖,却非常会做女人,总是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只要她在家里,屋子就永远窗明几净,绝不可能像这样邋遢混乱。

再看多莉,和他死去的妻子相比,简直就是一个邋邋遢遢的单身汉。她冷漠,懒惰,易怒,手指间夹着老爷们儿才会抽的烈性香烟,浑身熏人的酒气;要不是长了一张妩媚可爱、讨人喜欢的面孔,哪个男人会喜欢这种粗俗堕落的女人?

这时,多莉叼着一支烟,端着斟得满满的白葡萄酒,倚靠在沙发上,慵懒地跷起一只穿着摩洛哥羊皮拖鞋的脚。

两簇鲜红的火焰立刻递到了她的唇边。

一簇来自辛西娅,另一簇则来自一个陌生的男人。

他穿着简单却昂贵的白西装,额发稍长,遮住了一只眼睛;不知为什么,他的额头有些肿胀,薄而向下的嘴角泛着青紫色,仿佛不久前被人狠揍了一顿;但幸好没有损害他那过于英俊的相貌,反而给他增添了一种忧郁、阴沉的男性魅力。

伊万诺夫虽然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博览群书,精通各种生僻语言,连钵罗钵语都略知一二,但在男/性/生/殖/力这事儿上,却跟普通男人一样迷信。他坚信中指长是生殖力强大的表现,供奉或佩戴象牙会增强精/子的活性,任何高耸、翘起、向上的事物都有利于树立男性的权威。不过,再无所不能的男性也有惧怕的事物。他们惧怕不/举。试想有一天,雄浑的男性力量没有如往常般冉冉抬升,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光是想想,伊万诺夫都感到了难以言喻的焦灼。

这个陌生男人的男性气质是如此强烈下颚角瘦削而突出,鼻梁高挺(在某些不入流的学说中,高鼻梁也是生殖力强大的表现),手指修长,尤其是中指,几乎能与钢琴手媲美;他骨架宽大,身材健壮,手腕上戴着一只价值不菲的腕表。这是一个充满雄性魅力的男人。跟他站在一块儿,伊万诺夫差点被他强势的男子气概压得抬不起头。

这种男子气概只有男人才能嗅到,它并不限于有形的外貌、身材和穿着,也包括无形的基因、学识和气质,甚至包括有过多少千娇百媚的情/妇。

眼前的陌生男人不仅外貌比他英俊,身材比他强壮,穿着也比他有品位;这些有形的男子气概都比他优秀,更别说无形的了。

总而言之,伊万诺夫被陌生男人的男子气概完完全全地压倒了;哪怕多莉看也没看一眼陌生男人的火,他还是感到了难以言喻的屈辱他总觉得多莉淡淡的眼神是在说:我连这么优秀的男人都不屑一顾,更何况你?

他想起了多莉随口说的笑话,一个男人为了讨好她,烧光了自家工人的薪酬;他当时听了只想哈哈大笑,现在却悲哀地发现,要是他的手上有一笔巨款的话,也会毫不犹豫地点燃,送到她红艳艳的唇边。

钱没了可以再赚,男性尊严一旦丢了,就很难再找回来了。

伊万诺夫越想越难受,越想越窒息,炽烈的妒火烧得他头脑空白,手指嘎嘎作响。他在众人的期许中长大,所有人都告诉他,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行事必须冷酷果断,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软弱。但现在,他却必须在另一个男人的面前保持沉默,看着他对心爱的女人百般示好……还有比这更叫人屈辱的事情吗?

就在这时,陌生男人说话了。他收起打火机,低低地、卑微地、真诚地说道:“辛西娅,我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原谅我好不好?你放心,我不会强迫你和多莉分开,也不会打扰你们的爱情,只想像仆人一样远远地看着你们俩幸福。相信我,我真的什么都不会做。看在我们从前好过的份上,答应我这个小小的愿望,可以吗?”

陌生男人就是乔森,辛西娅的前男友,被多莉揍进医院的花花公子。

辛西娅厌恶地蹙起眉毛,本想直接拒绝乔森,但多莉忽然握住她的手,低头吻了吻她涂着洋红色指甲油的手指头。

辛西娅明白过来,冷冷地说:“答应你可以,但你必须像你说的那样,什么都不能做,只能远远地看着我们。”

热门小说推荐
明末逐鹿天下

明末逐鹿天下

崇祯二年。苏河穿越大明,成为陕西断粮的佃户。鼓动人心,揭竿而起,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杀士绅,贷田地。发债券,搞教育。兴工业,练强兵。推翻明朝,剿灭鞑虏。...

楚岁三简

楚岁三简

楚国的那些年岁,如今日春来,明朝花谢;岁月偶驻,盛极一时。于他们而言,你是破日孤云,子夜辰星;是琴瑟笙歌,百简千书;亦是水面云山,山上楼台。可我的万顷江山,在这一刻轰然倒塌,化为乌有。......

她定要衣锦还乡

她定要衣锦还乡

周濛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将永远终结在十八岁的年纪。 弥留之际,她回想起了这一生的许多片段,如果只选一个珍藏在血咒中留她来世来取,会是哪一个呢? 樱霞峰的漫天春樱,和心上人的洞房花烛,还是亲见哥哥得胜凯旋,抑或是父亲大仇得报…… 好像都不是。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暮冬,她随母亲北往北燕王宫议一桩她并不怎么想答应的亲事,一个飘着雪的清晨,她爬上王宫最高的一棵白杨看朝阳初升。翘起二郎腿,枕起双臂,她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将整个宫城尽收眼底,却见不远处的梅园中,一个黑衣少年正晨起练枪,一杆红缨,动如雷霆,劈风斩雪,那少年高高马尾,眉目如画,那一园的红梅仿佛也喜欢他的英姿,于纷扬霜雪中悄然绽放,盈盈梅香…… 胸腔逐渐感受到匕刃的寒冷,生命流走的最后瞬间,她想,这也许就是她此生见过的最美景色。...

宜嫁宜娶

宜嫁宜娶

职场婚恋(苏承川.顾卿)+先婚后爱(宋季铭.纪云佳)双CP(极限拉扯.不是爽文)\n(暗恋,商战,久别重逢,女追男)+(联姻,闪婚,前任,甜虐,追妻火葬场)\n宋季铭+纪云佳\n他有他的白月光,她有她的意难平,他们是闪婚。\n他说:既然有期待,当初就不该嫁。\n她说:是我越了矩。\n...\n纪云佳:你少给我提她!那种白莲花我听了都嫌恶心!\n宋季铭:你非要我下跪求你才肯吗?!\n苏承川+顾卿\n他们相识于青春年少,重逢在风华正茂,她等了他八年之久,而他却已谈婚论嫁。\n他分手,他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反正谁都行,就她不行。\n她哭着说我再也不想等他了。\n...\n顾卿:苏总监,你是要代表诺远感谢我么?\n苏承川:你以为那玫瑰花是随便送人的?\n...\n到了庙前,苏承川请了香,顾卿有些惊讶:“你还信这个?”\n苏承川食指贴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n顾卿瘪了瘪嘴,看他将手中的香点燃,小声问:“哥哥,你求什么?早生贵子?一举得男吗?”\n“讨打。”苏承川正好身子,虔诚的拜了拜三拜,将香火插进石雕香炉中。...

从鱼

从鱼

新皇登基,遍赏功臣,人在农家的江从鱼也被找回来带到京城…… 据说当年他爹为维护还是太子的新皇惨遭杀害,且江家九族死剩他一个野小子。 新皇满心愧疚,什么金银财宝、什么宅子田庄、什么爵位官职,给他,给他,统统都给他! 江从鱼兴冲冲前往京师准备开始自己的快乐生活,可惜临门一脚被御史们极力死谏:“朝廷命官不识字不太好吧?” 于是在保送入朝之前,江从鱼要先到国子监混个学历。 江从鱼:? 江从鱼:谁告诉你们我不识字的? 算了,到国子监上学也不错,每天上上课,读读书,逗逗同窗,偶尔还能偷偷摸摸翻墙出去谈个恋爱。 一切都顺利得很。 直到有一天,江从鱼发现那位许他青云之路的新皇比他想象中年轻很多,而且还长得很像他那……自称父母双亡身世凄凉的心上人?!...

洪荒:混沌元初

洪荒:混沌元初

元初原本是地球上一名普通人,放假旅游的过程中碰上了机缘,灵魂穿越时空来到了上古洪荒,成为了太初之灵。且看他如何用自己的先知先觉,让洪荒变得更加强大走出自己的大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