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4章(第3页)

因为在她的认知中,嫁入月家之前,秦卿不过是籍籍无名之辈,后来崇文出事,她奉旨做妾,世人才知她和崇文的关系,进而对她投以莫大关注。

可她自奉旨做妾开始,脸上便再没了笑意,唯有在采沧畔里,戴上面具,还有一二鲜活。

她相信倚寒能画出她年少神采绝非偶然。他或许很了解年少的秦卿。那是要有多理解她所思所想,所见所闻,才能理解年少轻狂的她,才能知道她并非月一鸣笔下那般死气沉沉。

知音难觅,万分荣幸。

卿如是入座以后仍沉浸于喜悦之中,直到有侍墨小厮唤她,“请问客人是头次来我们采沧畔吗?”

卿如是点头。

侍墨小厮便将一根竹笺放在她的桌前,“请客人写下名号。”

卿如是思忖片刻,正想提笔落“青山”,细想来又觉“青山”二字太容易联想到“如是”,便改为“青衫”。

小厮拿起竹笺,“客人,竹笺挂在草席外,今夜这里便归你了,我会在旁侍墨,候你佳作。”

这方说罢,小厮撩起草席,在外挂上竹笺。约莫等了半刻钟,提笔铃响,他才又回到席内,对卿如是道,“客人久等,今夜的辩题已出:‘昨日之势,穷途末路;今日之势,方兴未艾。’出自崇文先生《方兴论》。请客人提笔。”

卿如是一怔,眉间微蹙。崇文的书,不是都被雅庐那把火给烧干净了吗?她一本都没能救出,后来又被废掉十指,誊抄不得,如今哪儿来的崇文遗作?

不过,这说是崇文遗作,却错了个字。崇文写的文章,她几乎都誊抄过百遍,倒背如流。《方兴论》中此句应为“今日之势,穷途末路;今日之势,方兴未艾。”

两个“今日”。须知第一个字若错了,意思就大不相同。

崇文写这篇文章时,已临近入狱,对赫赫皇权以及愚昧百姓都失望透顶,“穷途末路”四个字一是他存心诅咒,这个帝王迟早要完,二是他真心感慨,这个王朝迟早要完。

但他终究是崇文,他明白,所有的穷途末路,其本质都是方兴未艾。有倾覆,有结束,才有发展,有开始。于是,“今日之势,方兴未艾。”

回到这篇错误的《方兴论》。第一个字若是“昨”,意思便成了:崇文对这王朝有期待和寄予,他认为穷途末路终究是“昨日”,方兴未艾才为本真。

热门小说推荐
明末逐鹿天下

明末逐鹿天下

崇祯二年。苏河穿越大明,成为陕西断粮的佃户。鼓动人心,揭竿而起,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杀士绅,贷田地。发债券,搞教育。兴工业,练强兵。推翻明朝,剿灭鞑虏。...

楚岁三简

楚岁三简

楚国的那些年岁,如今日春来,明朝花谢;岁月偶驻,盛极一时。于他们而言,你是破日孤云,子夜辰星;是琴瑟笙歌,百简千书;亦是水面云山,山上楼台。可我的万顷江山,在这一刻轰然倒塌,化为乌有。......

她定要衣锦还乡

她定要衣锦还乡

周濛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将永远终结在十八岁的年纪。 弥留之际,她回想起了这一生的许多片段,如果只选一个珍藏在血咒中留她来世来取,会是哪一个呢? 樱霞峰的漫天春樱,和心上人的洞房花烛,还是亲见哥哥得胜凯旋,抑或是父亲大仇得报…… 好像都不是。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暮冬,她随母亲北往北燕王宫议一桩她并不怎么想答应的亲事,一个飘着雪的清晨,她爬上王宫最高的一棵白杨看朝阳初升。翘起二郎腿,枕起双臂,她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将整个宫城尽收眼底,却见不远处的梅园中,一个黑衣少年正晨起练枪,一杆红缨,动如雷霆,劈风斩雪,那少年高高马尾,眉目如画,那一园的红梅仿佛也喜欢他的英姿,于纷扬霜雪中悄然绽放,盈盈梅香…… 胸腔逐渐感受到匕刃的寒冷,生命流走的最后瞬间,她想,这也许就是她此生见过的最美景色。...

宜嫁宜娶

宜嫁宜娶

职场婚恋(苏承川.顾卿)+先婚后爱(宋季铭.纪云佳)双CP(极限拉扯.不是爽文)\n(暗恋,商战,久别重逢,女追男)+(联姻,闪婚,前任,甜虐,追妻火葬场)\n宋季铭+纪云佳\n他有他的白月光,她有她的意难平,他们是闪婚。\n他说:既然有期待,当初就不该嫁。\n她说:是我越了矩。\n...\n纪云佳:你少给我提她!那种白莲花我听了都嫌恶心!\n宋季铭:你非要我下跪求你才肯吗?!\n苏承川+顾卿\n他们相识于青春年少,重逢在风华正茂,她等了他八年之久,而他却已谈婚论嫁。\n他分手,他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反正谁都行,就她不行。\n她哭着说我再也不想等他了。\n...\n顾卿:苏总监,你是要代表诺远感谢我么?\n苏承川:你以为那玫瑰花是随便送人的?\n...\n到了庙前,苏承川请了香,顾卿有些惊讶:“你还信这个?”\n苏承川食指贴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n顾卿瘪了瘪嘴,看他将手中的香点燃,小声问:“哥哥,你求什么?早生贵子?一举得男吗?”\n“讨打。”苏承川正好身子,虔诚的拜了拜三拜,将香火插进石雕香炉中。...

从鱼

从鱼

新皇登基,遍赏功臣,人在农家的江从鱼也被找回来带到京城…… 据说当年他爹为维护还是太子的新皇惨遭杀害,且江家九族死剩他一个野小子。 新皇满心愧疚,什么金银财宝、什么宅子田庄、什么爵位官职,给他,给他,统统都给他! 江从鱼兴冲冲前往京师准备开始自己的快乐生活,可惜临门一脚被御史们极力死谏:“朝廷命官不识字不太好吧?” 于是在保送入朝之前,江从鱼要先到国子监混个学历。 江从鱼:? 江从鱼:谁告诉你们我不识字的? 算了,到国子监上学也不错,每天上上课,读读书,逗逗同窗,偶尔还能偷偷摸摸翻墙出去谈个恋爱。 一切都顺利得很。 直到有一天,江从鱼发现那位许他青云之路的新皇比他想象中年轻很多,而且还长得很像他那……自称父母双亡身世凄凉的心上人?!...

洪荒:混沌元初

洪荒:混沌元初

元初原本是地球上一名普通人,放假旅游的过程中碰上了机缘,灵魂穿越时空来到了上古洪荒,成为了太初之灵。且看他如何用自己的先知先觉,让洪荒变得更加强大走出自己的大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