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读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15章(第1页)

宋文秀面红耳赤,又忍不住呻吟,“唔嗯......唔唔......斯年......”

宋斯年扒住哥哥的肉穴,对方高潮潮喷出来的逼水一部分打在他脸上,但是更多的都被他张大口吸进嘴里了。一股又一股温热香香来自哥哥最私密部位的液体被自己吞进肚子里,想到这里,宋斯年胯下直接鼓起了一个大包。

宋斯年抬起头,往哥哥身上爬去。就那样趴在哥哥身上,用鼓鼓的胯部去蹭对方,“哥哥,我下面又硬了,可以跟昨天一样帮我吗?”

宋文秀心一颤,慢慢转过头看向为了帮自己消肿而舔自己逼穴的弟弟。对方下半张脸都被自己的逼水打湿了,但是对方毫不在乎。眼里还是充满了对自己的信赖,眼神清澈,就那样求着自己。

宋文秀怎么能拒绝得了自己小天使一般的弟弟呢,红着脸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好,但是你要轻一点。”

宋文秀看着弟弟瞬间亮起的眼睛,觉得自己跟弟弟之间好像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但是他想不清楚,干脆不去想了。宋文秀紧紧搂住在自己身上蹭弄的弟弟,虽然他没有说出口,但是他刚才被弟弟舔弄的时候是很舒服的。

他看着弟弟的越发俊挺的眉眼,心里想着如果弟弟抱着自己蹭一蹭就能感到舒服的话。他是愿意的,他想让弟弟舒服,想让他开心。

【作家想说的话:】

宋斯年有点痴汉属性在身上的,他最喜欢舔自己哥哥的小逼,将哥哥逼穴分泌出来的淫液全部喝掉。

还喜欢吸哥哥的奶子,将哥哥乳头吸肿。

哥哥性格温柔,也一直纵容自己的弟弟。

图片出自日本的H广播剧:《被少爷寝取堕落的人妻女仆》

画师:牛乳重工

(广播剧在DLsite里面可以听,有中文翻译,在线试听版本就已经很棒了。)

第13章上瘾(身体适应/意淫弟弟/想让弟弟舔逼/龟头操穴)

宋斯年之后几天都会以帮哥哥消肿为理由,按住哥哥舔逼。第三天哥哥肉穴就消肿了,对方就不让宋斯年舔了。

宋斯年只好在周五晚上又将昏睡过去的哥哥睡奸了一次,大鸡巴依旧在嫩逼里面合适的范围内进进出出,将哥哥的肉逼撑开,把穴口变成自己鸡巴的形状。

第二天早上宋文秀醒来发现身下的肉穴再次肿了,不得不红着脸再次对着弟弟宋斯年张开双腿,让弟弟的脑袋埋进自己私密处舔弄他身下红肿的肉穴。

热门小说推荐
明末逐鹿天下

明末逐鹿天下

崇祯二年。苏河穿越大明,成为陕西断粮的佃户。鼓动人心,揭竿而起,明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杀士绅,贷田地。发债券,搞教育。兴工业,练强兵。推翻明朝,剿灭鞑虏。...

楚岁三简

楚岁三简

楚国的那些年岁,如今日春来,明朝花谢;岁月偶驻,盛极一时。于他们而言,你是破日孤云,子夜辰星;是琴瑟笙歌,百简千书;亦是水面云山,山上楼台。可我的万顷江山,在这一刻轰然倒塌,化为乌有。......

她定要衣锦还乡

她定要衣锦还乡

周濛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将永远终结在十八岁的年纪。 弥留之际,她回想起了这一生的许多片段,如果只选一个珍藏在血咒中留她来世来取,会是哪一个呢? 樱霞峰的漫天春樱,和心上人的洞房花烛,还是亲见哥哥得胜凯旋,抑或是父亲大仇得报…… 好像都不是。 那是十年前的一个暮冬,她随母亲北往北燕王宫议一桩她并不怎么想答应的亲事,一个飘着雪的清晨,她爬上王宫最高的一棵白杨看朝阳初升。翘起二郎腿,枕起双臂,她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将整个宫城尽收眼底,却见不远处的梅园中,一个黑衣少年正晨起练枪,一杆红缨,动如雷霆,劈风斩雪,那少年高高马尾,眉目如画,那一园的红梅仿佛也喜欢他的英姿,于纷扬霜雪中悄然绽放,盈盈梅香…… 胸腔逐渐感受到匕刃的寒冷,生命流走的最后瞬间,她想,这也许就是她此生见过的最美景色。...

宜嫁宜娶

宜嫁宜娶

职场婚恋(苏承川.顾卿)+先婚后爱(宋季铭.纪云佳)双CP(极限拉扯.不是爽文)\n(暗恋,商战,久别重逢,女追男)+(联姻,闪婚,前任,甜虐,追妻火葬场)\n宋季铭+纪云佳\n他有他的白月光,她有她的意难平,他们是闪婚。\n他说:既然有期待,当初就不该嫁。\n她说:是我越了矩。\n...\n纪云佳:你少给我提她!那种白莲花我听了都嫌恶心!\n宋季铭:你非要我下跪求你才肯吗?!\n苏承川+顾卿\n他们相识于青春年少,重逢在风华正茂,她等了他八年之久,而他却已谈婚论嫁。\n他分手,他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反正谁都行,就她不行。\n她哭着说我再也不想等他了。\n...\n顾卿:苏总监,你是要代表诺远感谢我么?\n苏承川:你以为那玫瑰花是随便送人的?\n...\n到了庙前,苏承川请了香,顾卿有些惊讶:“你还信这个?”\n苏承川食指贴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n顾卿瘪了瘪嘴,看他将手中的香点燃,小声问:“哥哥,你求什么?早生贵子?一举得男吗?”\n“讨打。”苏承川正好身子,虔诚的拜了拜三拜,将香火插进石雕香炉中。...

从鱼

从鱼

新皇登基,遍赏功臣,人在农家的江从鱼也被找回来带到京城…… 据说当年他爹为维护还是太子的新皇惨遭杀害,且江家九族死剩他一个野小子。 新皇满心愧疚,什么金银财宝、什么宅子田庄、什么爵位官职,给他,给他,统统都给他! 江从鱼兴冲冲前往京师准备开始自己的快乐生活,可惜临门一脚被御史们极力死谏:“朝廷命官不识字不太好吧?” 于是在保送入朝之前,江从鱼要先到国子监混个学历。 江从鱼:? 江从鱼:谁告诉你们我不识字的? 算了,到国子监上学也不错,每天上上课,读读书,逗逗同窗,偶尔还能偷偷摸摸翻墙出去谈个恋爱。 一切都顺利得很。 直到有一天,江从鱼发现那位许他青云之路的新皇比他想象中年轻很多,而且还长得很像他那……自称父母双亡身世凄凉的心上人?!...

洪荒:混沌元初

洪荒:混沌元初

元初原本是地球上一名普通人,放假旅游的过程中碰上了机缘,灵魂穿越时空来到了上古洪荒,成为了太初之灵。且看他如何用自己的先知先觉,让洪荒变得更加强大走出自己的大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