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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狗,都说了骨头不能吃,要吃吃那个骨头!”
“汪汪汪!”(我觉得骨头哥更好吃)
“你又吃不饱,还不是要去啃牛排喵。”
自从猫狗事件之后,墨纣的院子里热闹不少,但他却连续无聊了一个星期零两天。
期间倒是折腾出一些小玩意儿。
其中有两个都是一猫一狗的玩具。
一个是散不掉味儿的酱骨头,被大黄爱不释口地叼了四天。
直到后面它才发现,骨头虽然不会散掉味儿,但是会腐坏。
于是它现在更喜欢在吃饭的时候时不时用肉酱涂抹在骨头的脚骨头上,时不时啃两口。
骨头曾表示反抗,但他在力量上不如大黄,现在的脚趾骨已经有点洗不掉味道了。
另一个特性物品则很成功,是一片永远新鲜的猫薄荷。
【新鲜】这个概念算是一个大枝干,其中就包含了【不会腐烂】【散不掉味】等小概念的集合。
于是她获得了一个铃铛状的小香囊,里面的滚珠被替换成了猫薄荷。
以至于贝妮曾过度兴奋想要拆家,碍于墨纣的压迫感选择认怂。
至于其他东西,墨纣觉得最有用的就是一套雨衣,他现在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摸一张床单。
这套雨衣的性质很完美:
它被剥离了【可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