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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信使远去,我的心忐忑不定,但急也无用,只好坐回亭中,与萧煜共用晚膳。山珍海味,俱食之无味,我口干舌燥,只喝了几杯生津的茶水,却也解不了渴。正在我疑心是不是体内那蛊作祟,致我血瘾又犯了之时,萧煜的家仆送来一盘物事。
布一揭开,竟是两根去皮剥肉的大腿骨,还残留着些许血丝。
我应会倒足胃口,可嗅着那血腥味,不想吐,反倒更加焦渴。我立即别开脸,掩住鼻子:“快拿走,孤都要吃不下了。”
萧煜却道:“皇叔帮我挑挑,哪根适合做笛?我听一位江湖术士说,取腿脚灵活的人的腿骨做的笛子,吹出的乐音有奇效,这两年来,我换了数根笛子,腿却毫无起色,想来是材料还不够好。”
荒谬,被冰刀划断了脚筋,哪还有可能吹吹笛子就好?
我暗嘲,嘴上却道:“原来如此。你一说,孤也想了起来,《地经》上却有记载此种偏方,不过还差点东西,这笛子才有作用。”
萧煜眼睛一亮:“什么?”
我喝了口茶,“血,你…….取些血来,要童男血。”
“童男血?”萧煜蹙了蹙眉,唤来一名侍卫,“你可是童男?”
那侍卫一愣,点了点头,依照我的吩咐割破手心,接了半杯血,我装模作样倒在那两根大腿骨上,留了些许在杯中,信口胡诌:“你看,这腿骨哪根沁血性好,哪根就透音性好,适合做笛。”
趁萧煜低头去看,我以袖掩嘴,喝了一口杯中剩余的童男血。
哪知刚一入喉,我便觉一阵强烈的恶心,一口便吐了出来。
见萧煜惊异地抬眼看我,我忙抹了抹唇畔鲜血,他却自然已经看见了,愕然半晌才道:“皇叔为何要喝血?皇叔是妖精变得么?”
我斜睨着他,哂道:“你看孤像不像妖精?”
萧煜点了点头,细长的鸾眼如飞鸟拂水,漾起波痕:“像狐妖。”
我无声笑了:“荒唐,孤不过是与你一样,有些怪癖罢了。孤时常觉得身体虚弱,问过太医说是缺血之故,所以会想饮血。”
萧煜凝视着我,抚掌而笑:“有趣,有趣,皇叔果然是妖精。”
那侍卫吓得脸色惨白,伏跪下来:“殿下饶命,殿下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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