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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你去吧,别盯太紧了,醉蛇家的……不好说。”
“是。”白志和站起来,“那我就先去了。”
翟海东应了一声,本来白志和都走到门口了,他才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对了……今天让那小子急急忙忙地往医院跑的那丫头,是个什么闭月羞花的?”
白志和想都没想,随口说:“没什么,普普通通的一姑娘,家里是农村出来的,租了个小房子,父母在北京卖菜打工的。不照城里的疯丫头们那么能咋呼,安少爷可能也是图个新鲜……”
翟海东猛地睁大眼睛,白志和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大哥?”
“那……叫安捷的……多大年纪?”
白志和没反应过来,心说都说是上高三的个人,还能多大年纪:“十……十七八岁吧,怎么的?”
翟海东长出了口气:“十七八岁……”他好像很累似的挥挥手,“知道了,你走吧。”
对于安捷来说,翟海东那天派人冒了个头,就没了动静,反倒是他自己,跟着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半天,挺浪费感情。而随着开学的日子一天比一天近了,莫匆的伤也慢慢地在愈合,安捷发现,这孩子好像越来越不对劲。
一开始,安捷觉得这崽子就不会好好说话,开口就呛人,鸡毛蒜皮那点的小事都能让他上升成阴谋论,反正在他眼里就没好人,看谁都苦大仇深。虽然一个人实在无聊了的时候,也会没事找事借着包扎伤口的时候跟自己穷贫,但是很少会主动迈出卧室那一亩三分地。
可是这段时间也不知道吃醋了哪家的假冒伪劣耗子药,态度好得让人头皮发麻,让干什么干什么,几乎有那么点讨好的意味。有事没事在他眼皮底下乱晃,他也不干什么,就是好像要保证出镜率似的,晃得安捷想把他一脚踹到塔克拉玛干去。
忍字头上一把刀,对于安捷这么一个习惯了流浪、习惯了“在路上”的生活方式的人,让他在这样一个喧闹的大都市里安稳地住下来,本来就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那种心上的空虚和异样的不安全感无时无刻不让他心情烦躁,更不用提莫匆这种有点类似狗皮膏药的行为。
几乎把他跑了一趟关外积累下来的好心情扫了个光。
偏偏这个本来敏感无比的人,好像一夜间瞎了似的,居然感觉不到主人隐隐排斥的态度,一点都没有要走的意思。于是就在莫匆身上稍大的伤口已经差不多都结上痂了以后,安捷明确地下了逐客令:“你不是跟你妹妹说做假期社会实践?这假期快完了,社会实践也差不多该做完了吧?”他拍拍莫匆的肩膀,“差不多,找个日子你也可以回去了,用我给你找套行李去么?”
真直白……莫匆让他噎得差点没想起怎么接这话来。他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是莫匆知道,自己对这个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在无数次对自己的理智退居操控思维的第二线表示无力之后,他决定放弃挣扎,遵从自己的心意。
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有不顾一切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的能量,而莫匆还要极端一点,他可以为了反叛父亲而游走于暗夜的世界,为了自己的野心挑上京城第一混混……这个时候自然也可以为了这么一个好像莫名其妙就打动了自己的人,而放弃自己那些乱七八糟的算计和权衡。
他留恋那视线扫过自己身上的感觉,留恋这个人身上那种飘忽不定的东西,留恋安捷的假,甚至留恋那不甚宽广,但是温暖的怀抱。
不过谋而后动毕竟已经快成为他的本能了,相比于心里的巨大转弯,莫匆并没有太明显的行动,只是试探性的,想要多接近一下这个人没想到就收到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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