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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时礼在金鼠姑耳边轻语:“这是两个字混蛋,可别再写什么昆氵0。”
“我不要。”金鼠姑的右手被迫抓着笔,闹着脾气,迟迟不肯落下。
金鼠姑知道自己不认识字,但她觉得不识字也可在人间生存下来,胡玉酒也不认识多少字,在苏州里照样混得风生水起的。
“今日不学会这两个字没就有饭吃。”安时礼的态度强硬起来。
因为安时礼的语气加重,口中呼出来的气更热了,金鼠姑觉痒,又是嘿嘿笑了几声。
“不吃就不吃,我吃草去。”金鼠姑把笔放下,再次爬走,安时礼不是个好吃的果子,她决定要爬得远远的,再不来招惹他。
安时礼今次没有立刻上前去追,冷眼看她爬行了一段距离后才跟上去,抽出她竹篓里的竹子,一端凑进她的耳边,三个字三个字一停顿地道:“写完后,买新鞋。一只粉,一只蓝。绣桃花,缀珍珠。”
绣桃花又缀珍珠,甭提有多花里胡哨了,但金鼠姑觉得花里胡哨才时髦,半武也爬不动了,向前伸的右手默默收了回来,膝盖也往后撤,一直撤到案前:“真的吗?”
“真的。”安时礼下颌一抬,示意她拿起笔来,“写完这七十二个字,就去买鞋。”
“好吧,暂且信你一回。”金鼠姑如抓东西一样抓起笔,然后趴到地上去写。
金鼠姑握笔的姿势不对,描着写也容易描出界。
她是田螺,喜欢趴着、蜷缩着,安时礼平时看见了可以不管,但写字的时候这般姿势让他看不下去,几近两刻方才教会她如何坐,如何握笔,手腕如何运劲。
前两张顺朱儿写得还不顺手,许多个红色的混蛋都成了黑色的墨团,但写第三张顺朱儿的时候,字开始慢慢见形。
“不可着急,慢慢描之。”安时礼甚是满意,拿起一本书坐在窗边翻阅。
一张顺朱儿只有十二个字,但写一张就要半刻,这对第一次握笔写字的金鼠姑来说是件身心都痛苦的事儿,才写三张,手指酸痛皆废,可是为了要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她忍痛也要写完。
“混蛋,混蛋,混蛋……”写到最后一张,金鼠姑头昏眼花,嘴里默念着混蛋两个字才勉强提着精神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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