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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天张大了嘴巴,直愣愣地看着面前这张实在称不上俊秀的面容:虽然因为蒙面的原因看不见整体效果,但是那个三角眼,实在不像是身为男主角应有的标准配置。
糟了!莫非她是遇到了那传说中的“野蛮男友”型?!虽然说在言情小说中,这种男主角的几率不超过三成,但是毕竟有一段时间风靡“野蛮类型”,也算是言情小说里的经典之一。
糟糕了,她最不擅长这种类型的小说了。可是,遵循言情小说中,“第一个与女主角邂逅的成年正常男人,必定是男主角”的定律,她现在已经是没得选了……
林天天抽搐了一下嘴角。既然事实如此,也没有办法了。她在心中默叹出一口气,然后再度微笑——此时无声胜有声,就算对方是野蛮型的男主角,也必定会溺毙在这温柔的眼眸之中,然后开始共同谱写一篇甜蜜的小本言情来……
“丫的是个哑巴!”
黑衣男破口大骂,刚抬了手想要推开对方,可是一转眼瞥见林天天的睡衣打扮,顿时呆了一呆,随即奸笑,“哈哈,没想到格老子的来了头肥羊!”
话音未落,他“刷”地从腰间抽出那把连环厚背大砍刀,狞笑着指向林天天,“小娘们,快把金子交出来!”
耶?!这是什么状况?!林天天瞪大了眼:难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抢劫?!可是,就算男主是野蛮型的,也不能做抢匪犯啊!这种会给小孩子带来不良影响的人物职业设定,在言情小说中是明令禁止的!
哦!她明白了!抢匪是违法DI,以罪犯作为小说主角是违法言情小说行业规定,并且会招来新闻出版法相关责令DI,但是,如果对方是所谓“侠盗”的话,那就令当别论了。
西方有佐罗,本土有楚留香,古有鸡鸣狗盗之徒,今儿个动漫里还有KID等侠盗ABCD表演“如何华丽地盗窃”这样新潮的行为艺术。劫富济贫的侠盗,那是一种弘扬真善美的、多么崇高的职业啊!因此,言情小说中主角不涉及犯罪的定律,到了这里便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林天天冲黑衣男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然而这个动作只换得对方如此的怒斥:“妈的!不但是个哑的,还是个聋的!”
黑衣男偏了头,“呸”地冲边上吐了口口水,然而他显然忘记了,自己的脸上还蒙着一层黑布。因此,痰便粘在了布上,然后轻轻扫过了他的脸。
“噗!”林天天忍不住笑出声来,这让黑衣男恼羞成怒地扬起刀,作势就要劈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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