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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2页)

门当户对平等地存在于每一个时代,云秋梧自小就是长在乡野山间,他认识的且知道的嫁的最好的哥儿也就是嫁到镇上,家里的汉子有门手艺,能开家铺子养家糊口,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就已经是顶好的日子了。

以林家的条件,林芷想要嫁给一户家境好些的人家,嫁到镇上去也不难。

但要是远嫁去京城,还是门第很高的家庭,既有权势,又不缺钱财,怎么看都是林家高攀了,两家的家世差距太大,以至于会让人生出担忧的地步。

云秋梧上辈子在宋府的时候,有幸见识过大户人家的讲究和排场,还知道大户人家的姑娘和哥儿也是不一样的,人家学的不是洗衣做饭带孩子,而是琴棋书画诗酒花,能管理后宅,还会做生意打理铺子,总之在云秋梧心中,就是学得很多,还很厉害的人。

以慕九的家世,和他家有来往的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林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哥儿,连字都不认得多少,也没什么见识,就是人情往来也未必处理得好,有感情的时候慕九会包容,没有感情了就会嫌弃,甚至是抛弃,而林家一无权二无势的,哪怕是知道自家哥儿吃亏了也只能忍着,没法为林芷撑腰。

云秋梧对慕九的印象还不错,但这份不错的印象是建立在慕九平易近人,不摆架子的基础上,在桃溪村的慕九可能是个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富家少爷形象,离开桃溪村就未必了。

世间汉子多薄情,这一点,云秋梧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理。

第168章 捧场小夫郎

从前大槐树村的前村长家里有个很受宠的哥儿,家里人千挑万选给自家哥儿选了个是秀才的读书人夫君,那秀才家境不好,父亲早亡,寡母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还供他念书,好在秀才也争气,接连通过童生和秀才的考试,也算是光耀门楣了,平日里侍母至孝,待人接物也是温逊有理,当时在所有人看来,这是一门门当户对的好亲事。

起初夫夫两个也是举案齐眉,日子过得不错,但后来秀才中举,又托人找了门路当上了官,一切就都变了,他开始瞧不起出身农户之家的结发夫郎,觉得他粗鄙,没有教养,也不会打扮,整天就只会围着厨房和孩子转,面黄肤糙不好看,无论他夫郎做什么他都嫌弃鄙夷,总之是一万个瞧不上自己夫郎,觉得自己就该娶个大户人家的哥儿才和自己相配,最后一封休书将人打发了,因为生的孩子是哥儿索性连孩子也一并不要了。

自己就是乡野出身,也只当了个小官的汉子尚且在发达之后就无情的抛弃了清贫落魄之时迎娶的结发夫郎,如果是高官显贵之家,对付一个普通人还不是轻而易举,好比动动手指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不用费吹灰之力。

云秋梧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陆远,确实,门第也是婚姻当中的一大影响因素,他算是比较了解慕九,但慕九家又不止他一个人,上面还有父母兄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知道慕九的家里人会不会介意有个家世一般的儿夫郎,最怕的那种面上假装不介意,一脸和善,实则心里介意得不得了的公公婆婆,要知道世上有好相处的好婆婆,就有不好相处的恶婆婆,大户人家,还要叫儿媳妇,儿夫郎立规矩呢。

不过陆远觉得慕九不是那么没有担当的人,倘若他真有心,必然会尽力去扫除阻碍。

但其实谈婚论嫁什么的都还早着呢,只是慕九的一厢情愿,林芷那边,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呢,也许对慕九没那方面的情意呢。

云秋梧犹豫起来,嗷呜一口咬下了咸菜肉馅味的大包子,吃得两边的脸颊都鼓鼓的,含糊不清地道:“那我嘿要补要告苏芷哥儿?我补告苏他,斯不斯更好?”

按照云秋梧单纯的想法,如实告诉林芷的话,有两种可能,一种就喜欢,一种是不喜欢,如果是前者,林芷就要远嫁去京城,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生活,他不希望和自己的朋友分开得很远,也担心林芷能不能在京城开开心心地生活,但要是林芷不知道慕九喜欢他,以林芷的性子,大大咧咧的,未必能发现。

陆远摇摇头,“没什么区别,你不说,迟早慕九也会说,与其打个措手不及,不如让他有点准备,说到底是林芷自己的事情,别人插手不了,即便是朋友,也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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