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赵子龙骑着团团又向着百兽森林的深处飞去,团团一秒钟就能飞一百多米,速度可以说是非常快了,赵子龙和团团两个人又飞了三分多钟,这次又看见一个巨大洞穴,这个洞穴高三十米,宽二十米,洞穴外边都是妖兽的尸体,血淋淋的,都是妖兽的断肢和吃剩下的肉末。
一大堆兽骨堆成了个小堆,足足有八米多高,上面都是吃剩的妖兽骨架,甚至还有一只花面熊的尸体,这只花面熊被吃的只剩下没吃完的一个熊掌,已经风干了,上面还带着很多的血,显然是被这个洞里面的妖兽吃了。
赵子龙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洞口外边有许多的牛蹄印,而且这个牛蹄还是黑色的,显然有被火烧过的痕迹。
赵子龙猜想,这就是烈火蛮牛居住的洞口了,赵子龙从团团的背上下来,团团站在洞口大吼了一声,声音震的洞穴嗡嗡的响着,里边突然传出了三声震天牛吼,赵子龙吃了一惊,这里边居然有三头烈火蛮牛。
赵子龙身上有防护罩,根本不怕,他站在团团的后面,等着团团大显神威。
烈火蛮牛吼叫了一声之后就从洞穴里面冲了出来,一下子就出来三只烈火蛮牛,烈火蛮牛冲出来以后。看见团团,瞬间就吓傻了,呆在那里一动不敢动。完全没有了刚才的霸道气势。
赵子龙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三只烈火蛮牛长得非常凶猛,身上覆盖着血红色的皮毛,皮毛长的犹如钢针一般坚硬,身上肌肉发达。
每只烈火蛮牛,体长都达到了二十米,最大的那一只体长二十三米,显然是这三只烈火蛮牛中的老大,那只烈火蛮牛老大,头上顶着两个三米多长的绿色牛角,非常锋利,犹如刀子般向前方横长着。
其他两只烈火蛮牛的牛角,也有两米多长,向前方直直的生长着,直顶前方,只要一攻击,就可以把猎物的肚子戳个稀巴烂。
最尖锐的地方犹如宝刀刀刃一般的薄,赵子龙毫不怀疑,烈火蛮牛只要用牛角使劲戳自己一下自己,就能把自己戳个稀巴烂,毕竟境界相差太多。
烈火蛮牛的老大已经是元武境界六层,和狂雷的境界一样,比花面熊还要高一层,而且数量有三只,而且这三只烈火蛮牛身上,都燃烧着熊熊的青色火焰,赵子龙估计了一下,这烈火蛮牛,身上的火焰温度足足有一千多度。
如果不是有防护罩在,赵子龙早就被烧黑了。毕竟就连狂雷,都不一定能够打得过烈火蛮牛的老大。
相同境界下,妖兽的战斗力比人类更强,生死相搏之下,往往是妖兽获得胜利的概率大一些。
因为妖兽的体质是人类不能比的。
其他两只烈火蛮牛的境界,也和花面熊一样,是元武境界五层。怪不得能够杀死花面熊。
团团看见这三只烈火蛮牛出来了,就朝着它们大吼一声,并释放出自己黄武境界的威压,还有自己上级尊兽的血脉威压。
瞬间就把三只烈火惊吓的瑟瑟发抖,那巨大粗壮的牛腿都站不稳了,那两只小点的烈火蛮牛,瞬间就跪了下来,把头埋在地上,发出了求饶般的叫声,巨大的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着,已经吓得流出了眼泪。
只有烈火蛮牛老大稍微好一点,不过也跪了下来,把头埋在地上,也不停地磕着头,只不过没有哭,还稍微有点骨气。
赵子龙已经非常惊讶了,没想到团团的血脉这么强大,能够单靠血脉压制就能让三只,和狂雷实力差不多的上品妖兽跪地磕头,而且丝毫不敢反抗,关键团团还是自己的灵兽,是听从自己命令的。
这就意味着如果赵子龙想的话,甚至可以让元武境界的大高手向自己磕头,自己只不过是炼皮境界的乐色,人家一巴掌就能把自己拍死,不过有了团团,自己就可以狐假虎威,让很多比自己境界高很多的人惧怕自己。
赵子龙已经想到,有了团团的帮忙,自己想要报仇,根本就不用小灵仙出马,团团一巴掌就能把赵虎他们,一家子来个九族消消乐,当然并不包括自己在内。
不过赵子龙还是想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亲自去报仇,并不想要借助团团的力量,因为修炼一途,最终还是要靠自己去走的,一味地依靠别人,根本就不是能够取得大成就的人。
赵子龙打算弄掉赵虎的一条腿,和一只手臂就可以了,至于赵虎的母亲刘芳,和刘芳的那个父亲,是必须要杀死的,毕竟他们两个才是罪魁祸首。
赵虎只不过是个无能的富二代,把他弄成残废,让他去讨饭,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对于赵虎这种人来说,让他去讨饭比杀了他还难受。
想到这里,赵子龙已经懒得杀死赵虎了,他从拜小灵仙为师那一刻起,就和赵虎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了,赵虎注定连仰望自己的资格也没有,自己有机会收拾他的时候,给他留一个难以磨灭的印象,就可以了,根本不用杀死他。
惩罚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弄残废,让他想要报仇,但却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报仇,一辈子活在自己的阴影之中,这才是最好的折磨人的办法,比直接杀死他要强了不知道多少。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比赵虎当初给自己的羞辱要强百倍了,赵虎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曾经那个他最看不起的人,有一天能够把他踩在脚下,而且还能让他,丝毫反抗的力量都没有。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赵子龙就是最好的真实写照。
团团那边已经一下子,就把一只烈火蛮牛的牛角给掰断了,随后一拳打在了那只断角的烈火蛮牛眉心。
那只烈火蛮牛倒飞出去十几米,倒在地上痛苦的哀嚎着,被打中的地方凹陷下去一个巨大的深坑,身上的骨头全部断了,过了几秒钟,就大口大口的吐着鲜血,哀嚎着死去了。
其他两只,根本就吓得不敢动,想要逃跑,却连站起来都不能。
烈火蛮牛的老大,尝试站起身来,却根本办不到,被团团的威压,压制的只能够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什么都做不了。
团团从地上抱起来一块,两米多宽的青色巨石,一跳跳起来十几米高,然后如箭一般,快速地冲了下来,把巨石重重地砸在了烈火蛮牛老大的头上,一下子就把烈火蛮牛的老大头打掉了,鲜血狂喷出来,地上红了一片。
赵子龙估计,团团这一下的攻击力,足足有五万斤的力量,烈火蛮牛老大根本受不了,一下子就被砸的脑浆都出来了,巨大的牛角也断成了好几块,散落一地。
另一只烈火蛮牛被团团按住牛角扳倒在地,团团双手一用力,立刻把那一只烈火蛮牛的牛角整根拔出,疼的那一只烈火蛮牛满地打滚,团团跳起来,腾空而起七八米高,俯冲下来,一拳打在了烈火蛮牛的背上,瞬间就把烈火蛮牛浑身的骨头都打断了。
那一只烈火蛮牛也逃不过被杀的命运,被团团杀了之后,团团干净利落的从三只烈火蛮牛的身上取出了内丹,和烈火蛮牛的精魂,然后赵子龙把他们的尸体放进了百宝袋中,骑着团团继续打猎去了。
喜欢龙皇邪仙祖请大家收藏:()龙皇邪仙祖
嫁金钗(笑佳人)小说全文番外_寿安君元嘉帝嫁金钗(笑佳人),2021 嫁金钗 作者:笑佳人 文案: 承安伯府的魏娆貌美却无美名,嫁给陆濯冲喜之前,她提了三个条件: ·聘金十万; ·陆濯死了,魏娆分文不取;...
二十六岁这年,徐晓风大病一场。 病好后,温室长大的他决定抛下所有天才光环,只身前往小县城当老师。 县城生活平静无聊,他一时心软,捡回来一个问题少年,勤勤恳恳不求回报地将他养大。 可长着长着,孩子似乎长歪了,一股疯劲。 先是在他不注意时深沉地注视他; 然后管得越来越多,占有欲越来越强,恨不得把他装兜里随身携带。 徐晓风慌了。 他决定让他独立门户。 俞洲被夺走人生,在泥潭苦苦挣扎十几年,直到遇见徐晓风。 他第一次发现男人也可以漂亮到这个程度; 第一次吃到亲手做的家常饭菜; 第一次收到生日礼物; 第一次拿了压岁红包。 徐晓风是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是他无法释怀的执念,是拴着他不发疯的铁链。 直到徐晓风对他说:“你该搬走了。” 提着行李箱离开住了多年的家时,他觉得自己像一条失去项圈的疯狗。 第二年。 他夺回家产,铲除异己,重新掰正人生轨迹, 然后将那个嘴硬心软的男人压在落地窗前,狠狠咬住他的肩膀,在上面留下难以消除的痕迹。 徐晓风痛得直骂:“你是狗吗!” 俞洲露出阴郁又满足的微笑,闻着他发端的味道,哑声说:“对。” “被亲手养大的野狗反咬,感觉怎么样?” 徐晓风:“……” 泥潭里努力挣扎的阴郁偏执疯批贵公子X人生低谷抛下一切去小县城教书的数学天才病美人; Tips: ①双向救赎,一往情深,矢志不移; ②俞洲×徐晓风,年下,年下,年下,年龄差十岁; ③在校期间没有恋爱关系,没有直接师生关系; ④攻借住在主角家,不是一个户口本儿; ⑤年下缺爱小狗爱到发疯,占有欲极强,后期真偏执!真发疯!部分行为感到不适及时撤退,受会尝试归训但效果打问号!恋爱观不代表作者观点,作者本人只是土狗+纯爱战士。...
书名:人外陷阱作者:姜无沉文案:兰浅进入恐怖游戏后,觉醒了[隐血]。在无处不在的怪物腥臭气味中,只有他香甜到无与伦比,香到摄人心魄,让怪物头皮发麻,快感疯窜!怪物馋得发疯,想吃,想占有,变态的视线始终追随。兰浅眼睛都不眨地将刀插进怪物心脏,轻轻一笑:去死。副本一「山神新娘」进入渡人村后,兰浅去山神庙寻找线索。和他一起去的,还有那个高...
橙琉县薛家,一家六兄弟,生了七个女儿,个个都是七窍玲珑心,或为当朝第一女讼师,或为全国女首富,或为出使各国的第一女使臣,或为首屈一指的女裁缝,或是远近闻名的女夫子,或是让万千百姓的心痒难耐,急于求问的女写书人,又或是元启国女子们乃至周边国家都狂热追随的女潮儿。且看我薛氏一门如何光耀门楣!......
貌美小夫郎重生后被穿越来的大明星相公狠狠宠爱。 种田、哥儿、生子 沈云棠是个貌美哥儿,却跟村里的懒汉一同掉进了河里,衣服破了被懒汉看了身子去,只能嫁给懒汉做夫郎。 村里人都说他这辈子算完了,那懒汉连床都懒得下,把家里的田、屋卖的差不多了,沈云棠嫁过去只有苦日子了。 大家都猜沈云棠肯定偷着哭呢,可他却开开心心的嫁了过去。 上一世,沈云棠做了县令夫人,可却在生孩子那天被夫君一家害死,他死后看见夫君娶了知府不能生育的女儿,他只不过是一个生孩子的工具。 重生一次,他被同样重生的表弟故意害嫁给了村里的懒汉,表弟嫁给了他上一世的夫君。 上辈子,懒汉娶了表弟,三年后就死了,沈云棠觉得做个寡妇也总比被人算计死要强许多。 嫁进懒汉家之后,懒汉不仅抢着洗衣做饭,还抢着种田,不到三年,把家里的茅草屋变成了青砖瓦房,还养了好多家禽。 听说考上秀才就不用服徭役,懒汉竟然挑灯夜战,也考上了。 沈云棠上辈子的夫君也才勉强做了个小县令,这辈子嫁了个懒汉,当了知府夫人,表弟和前夫每次见到他和夫君都要行礼赔笑。。 村里人嫉妒要死,认为他这个懒汉婆娘就该一辈子被人欺负看不起,凭什么做了官夫人?!还说当年懒汉娶他只是迫不得已,懒汉大富大贵之后哪里还能看上他这个乡下哥儿,用不了几年就把他抛弃了。 可一直等到懒汉做到丞相的位置上,他依旧与沈云棠恩爱如初,连个妾室都没有纳。 …… 程烨然接了个真人秀,拿了剧本后第二天就穿越了,他以为自己还在按照剧本拍古风种田类真人秀,而沈云棠那么漂亮,定是哪个男团的爱豆。 程烨然是带着手机穿越的,他的手机还能网购,这才让他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穿越了。...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